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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河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liuqian
    2017-10-05 18:28:27    来源:县政府办   转载


    剑府办函〔2017〕7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综合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17〕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吸取近期榕江“4·2”、盘县“4·5”、开阳“4·17”、黔西南“4·18”等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深刻教训,迅速贯彻落实4月18日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和省长孙志刚、州委书记黄秋斌、州长冯仕文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省党代会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我县第五届旅发大会圆满举办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五抓五防”强有力措施,保持工作力度不减,认真履职,全力以赴贯彻落实4月18日省州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源头管理、打击交通违法、推动整体治理、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大数据”平台应用为举措,通过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实现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良好局面。

    二、综合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1.重点整治区域:县域内所有国道、省道、县道、乡村道路、交通枢纽、桥梁、隧道等,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和隐患点段。

    2.重点整治车辆:客运车辆、货运车、拖拉机及低速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影响交通秩序的摩托车、农村小客车和工程运输车辆。

    3.重点整治人员:辖区内从事货运经营驾驶人员、农村面包车驾驶人员、摩托车驾驶人员及长期无证驾车人员、有饮酒驾车习惯的驾驶人员。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剑河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吴苏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仁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左剑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龙光忠   县监察局局长

            邰钢敏  县安监局局长

            欧孝文  县住建局局长

            杨秀政  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城管办主任

            谢梅仙  县交通局局长

            王槐奎  县教科局局长

            夏永忠  县农业局局长

            欧阳弘  县司法局局长

            杨青山  县财政局局长

            周章熙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邰伟生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贺德军  县气象局局长

            潘承楼  县公路局局长

            张美龄  县运管局局长

            甄映花  县旅发委主任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左剑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县交警、农业、交通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督导和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部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负责完善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判研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交通事故预防重点工作,解决辖区内交通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落实红白喜事、传统节日道路交通安全“打招呼”、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以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加强农村通村路、通寨路的排查管理,抓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做好公路治安防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多警种联动配合,打击各类公路违法犯罪行为;指导乡镇派出所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搞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提出治理意见,依法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处置等工作。

    安监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每季度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对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组织排查客运企业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交通、公路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规范,加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安全服务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公路隐患、危险路段排查,制定整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对城市公共客运营运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养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的治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道路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采取临时性的防范措施。负责管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和公路设施管理,消除路障,维护路产路权。

    住建、城管部门:抓好城市道路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及时维修养护道路,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及时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负责城市公共停车场、点的规划;对城区城市道路车辆临时占道停放进行管理;查处非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

    财政部门:做好道路安全隐患、危险路段治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财政资金预算,提供必要经费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从事机动车及零配件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拼(组)装车辆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销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而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的行为;依法查处法律法规禁止交易车辆的其他经营行为。督促机动车销售商建立销售台账,每季度至少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检查,并向县联席办报送检查情况。负责机动车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量认证、技术标定和资格审定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每季度向县联席办报送工作情况;强化对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安全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乡镇拖拉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开展对拖拉机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对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拖拉机驾驶人,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或进行抄告,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联席办。

    旅游部门: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会同客运部门对旅游客运车辆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协调、指导旅游景点做好节假日景区的旅游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维护旅游景点的道路交通秩序。

    教育部门: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普法内容,提高学校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强化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制止学校使用报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教师和学生。督促学校开展排查学生驾驶车辆情况,并制止未成年学生驾驶车辆等违法行为。

    司法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完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

    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对与事故有关的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气象部门:及时准确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运输企业、客运车站等部门提供雨、雾、雪及凝冻等恶劣气候气象预警信息。

    文体广电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益宣传,刊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告、通告等。

    四、工作措施

    (一)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路、交警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单位配合,联合开展对辖区高速公路、重要国省道、县乡道的通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按照“纵到底、横到边”和“地毯式”排查整治要求,实现线上排查和重点排查双管齐下,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存侥幸”,重点排查桥梁、隧道、临崖、临水、临房、临院、临坎、急弯、长下坡、易积水、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不放心”的路段,特别是桥梁无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牢固的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因暴雨引发的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的道路损毁等隐患情况,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及时会商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双到位,于4月25日前将隐患台账和治理措施及时报县人民政府。

    (二)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安监、运管、交警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和农村面包车等“不放心的车”和“不放心的人”,对辖区企业动态监控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筛查,特别是对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联网、在线情况,以及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运营车辆“全程监控,不断监控”;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确保五类重点车辆清理率要达到100%,农村面包车不低于90%。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拖拉机排查力度,做到随时查、突击查、反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三)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交警、运管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校园周边学生上、放学出行和乘坐车辆安全。特别是对学生长期驾骑摩托车、违法飙车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好登记,采取教师上门家访等方式,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作好承诺保证,消除学生驾骑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由县交警部门牵头,县交通、农业、安监、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集中开展交通违法综合执法查处,形成合力,严防死守,以高速公路、农村道路、城镇道路、校园周边、施工区域为重点,严查严处客运车辆和农村面包车超员、摩托车违法乘骑多人、农用车和施工车辆违法载人、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和酒后驾驶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属企业严厉处罚。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带队上路参与一线执勤执法,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大上路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农村劝导站执勤、红白喜事“打招呼”、“跟场管理”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尤其是在赶集、节假日、民俗节日、重大集会活动及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明确专人执勤,重点加大对面包车、摩托车的检查,对超员、违法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要在4月25日前与辖区所有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没有签订承诺书的,一律不准出村寨,依托交通安全劝导站、公安交警执法点,严防死守出村、出乡镇、出县市和上高速公路的源头安全关。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要将近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全省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州有关领导批示精神通报至辖区所有客运企业和场站负责人、安全员和全体驾驶人,确保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受警示,提高安全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不断延伸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4月底前对辖区运输企业、中小学校等重要领域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务必要迅速传达贯彻省、州领导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学深悟透,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命关天”思想,时刻紧绷道路交通安全之弦,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层层动员部署,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安全防线,坚决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变、力度不减,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足的准备,全力做好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切实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与构建和谐村寨、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加大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力度,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交通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活动进集镇、进学校、进村寨、进家庭,确保法规政策家喻户晓,积极营造交通安全管理浓厚氛围,

    (三)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既要履行好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又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配合,实行整体联动,确保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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