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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府办函〔2016〕133号关于成立剑河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liuqian
    2017-10-05 18:39:48   转载

    剑府办函〔2016133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剑河县减灾

    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有序开展县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7号)文件精神和省、州防灾减灾有关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剑河县减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剑河县减灾委员会机构 

    主 任:肖金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龙国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朝庭  县政府办主任

    杨 胜 县应急办副主任 

    欧阳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龙光忠 县监察局局长
        穆仕勇  县人武部部长

    贺德军 县气象局局长

    杨青山 县财政局局长

    黄保富  县民政局局长

    曾 军 县公安局局长 

    姜 灵 县发改局局长 

    龙秀刚  县国土局局长 

    潘年山  县住建局局长 

    谢梅仙  县交通局局长 

    彭文心 县水务局局长

    夏永忠 县农业局局长
    蒋泽勇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邰纲敏 县安监局局长

    王槐奎 县教局局长

    罗世兴 县卫计局局长 
    罗国辉 县审计局局长

    王鲁平 县统计局局长

    罗增荣 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张子忠 县水库和扶贫生态移民局

    陆显著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姣梅 县科协主席

    龙润波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子舜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王泽志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供电局局长

    姜 凭 县移动公司经理

    周子秋 县联通公司经理

    谢 宇 县电信公司经理

    县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黄保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县减灾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我县防灾减灾规划,指挥协调开展全县防灾减灾活动和灾害应急救助,决定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救助响应,检查、指导乡镇(街道)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进防灾减灾交流与合作。 
      三、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剑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委宣传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教育。

    县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及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县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灾害天气实况,提出应对建议,针对干旱、森林火灾和冰雹等灾害组织开展人工增雨灭火消雹作业,为防灾抗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协调指导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督查。 

    县民政局: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和管理;组织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指导基层制定、修改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及必要时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发改局:安排重大防灾减灾救灾基建项目,争取协调有关项目资金。

    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编制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指导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住组织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制定指导灾区恢复重建计划和城乡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负责城乡市政基础设施、房屋建筑震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协助县民政局做好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修复中断的国道、省道、县道,必要时水路的交通管制和救助打捞。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对全县江河、水库实施监测和调度,负责灾后防洪工程、水利设施的水毁修复。 

    县农业局:及时掌握农业受灾面积及损失情况,负责制定农业生产抗灾救灾措施;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情的预报和防治工作,帮助、指导农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并做好指导制定合理的农业生产规划,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

    县生态文明建设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和恢复,审核林业受灾的相关数据。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的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危化品的分布图,作好灾后环境监测,作好环境影响评估(包括污染物种类、可能波及范围和相应的应对措施的建议),并通报县减灾委相关单位。 
    县卫计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负责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配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县审计局在抢险救灾阶段,审计部门组成审计工作组,对救灾物资资金发放进行监督,规范救灾物资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救灾物资资金及时公平发放到救灾对象;在灾后恢复阶段,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要求,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县统计局:指导救灾数据的统计和审查。

    县工信和商务局:综合协调铁路、交通、电信、电力、物资医药等部门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灾后广播电视系统的抢修、恢复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供电局:负责所管辖电网范围内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障紧急救助所需的电力供应。  

    县教:负责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灾后工作的科技技术支持,做好资源储备,组织各校区、相关单位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建立全县安全生产可视监控预警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监控。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建筑、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建立重特大生产事故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县减灾委相关单位。 

    县科协:负责协调有关学会的抗灾救灾研究工作。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向国内发出募捐呼吁,依法开展救灾款物的募集,独立接收、分配国内红十字会和社会团体及个人捐赠的救灾款物,协助政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当好政府人道领域助手;普及卫生救护、防病、备灾救灾紧急救护等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武警中队:负责协调指挥驻剑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指挥全县消防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工作和灾后通信设施的恢复工作。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县减灾委的要求,支持和配合做好救灾减灾的应急工作。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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